2017-08-14 17:43:21 admin 5345
?0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所指的“双重电源”的标准是什么?
答:双重电源在GB50052-2009中3.0.2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其条文说明:3.0.2条文采用的“双重电源”一词引用了《国际电工词汇》IEC60050.601—1985第601章中的术语第601—02—19条“duplicatesupply”。因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用电部门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所以这里指的双重电源可以是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或者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这样的电源都可视为双重电源。一级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而且不能同时损坏,只有必须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双重电源可一用一备,亦可同时工作,各供一部分负荷。
02、“双重电源”和“两回线路电源”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答:3.0.7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条文说明:3.0.7……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线路供电。两回线路与双重电源略有不同,二者都要求线路有两个独立部分,而后者还强调电源的相对独立。只有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才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供电。这点主要考虑电缆发生故障后有时检查故障点和修复需时较长,而一般架空线路修复方便(此点和电缆的故障率无关)。当线路自配电所引出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回线路。
03、满足一级负荷电源的明确要求是什么?是否有电压等级要求?
答:3.0.2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并无电压等级要求,可为高压,也可为低压供电。
04、由35KV及以上电压更急降压站引出的两路电源,可认为是相互独立的电源吗?一段35KV及以上降压站母线的两个出线回路是两回线路电源,两段母线各一路电源是双重电源还是两回线路电源?
答:从不同母线段引出的电源,可视为相互独立的,同一母线端引出的为两回线。所以两段母线各一路电源是双重电源。
05、当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一级负荷的双重电源之一时,EPS或UPS是否可视为增设的应急电源?
答:可以,但要看用于何种负荷。EPS可用于照明,UPS可用于电子信息设备。
0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第3.0.9条中“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如何理解?要从发动机开始分开吗?
答:对重要负荷和消防负荷,可根据其容量最大者选取,因为二者并不是同时使用。对此条文行业内意见较大,备用和应急的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建筑中既有备用电源需求,又有应急电源的需求时,势必要设置两台,这是不现实的。从电源的需求情况看,一级负荷由双重电源供电已满足规范要求,设置柴油发电机可作为备用电源。
07、大型建筑群体、大底盘商业综合体,消防负荷计算及柴油发电机组容量如何确定?
答:这些类型的建筑,消防负荷按照一处火灾最大消防负荷运行数量统计。系数按1取。
08、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民规修编:3.2.11二级负荷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1)二级负荷的外部电源进线宜由双回线路供电。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10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2)当建筑物由一路中压电源供电时,二级负荷可由两台变压器各引一路低压回路在负荷端配电箱处自动切换供电;3)当建筑物由双重电源供电时,可由两台变压器的两个低压母线段中的一段母线引出一路供电。
09、大型商业群为人员密集区域,除经营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外,其内的消防负荷是否必须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设计?
答:既然是大型商业群,见GB50016第5.1,5.1.1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民用建筑的分类